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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正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发布日期:2022-07-15 作者: 点击: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要求,江苏正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接近完成,现将拟建项目环评的有关情况进行第二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

建设单位:江苏正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江苏涟水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园纬十一路南侧、涟新路西侧

占地面积:15333.41m2;建设内容: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28000t/a食品及饲料添加剂。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

二、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及拟采用的防治措施

1、废水治理:本项目排水严格实行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产及生活污水经厂内污水处理装置(混凝反应+气浮沉淀+A2/O生化+二次沉淀)预处理后,排入薛行污水处理厂。

2、废气治理:本项目1#生产车间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碳酸钾、硫酸锌、硫酸镁产品生产线中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均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1排气筒高空排放;磷酸氢二钾、磷酸三钾、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三钠碳酸钾、硫酸锌、硫酸镁产品生产线中干燥、冷却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均通过管道负压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2排气筒高空排放;2#生产车间氯化钾、乙酸钠、乙酸钾投料、中和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有机废气由集气罩/管道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吸收+碱喷淋装置处理及氯化钾、磷酸二氢钾、磷酸氢二钾、乙酸钠、乙酸钾干燥、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由管道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4排气筒高空排放;双乙酸钠、乙酸钙、乙酸锌投料、中和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有机废气由管道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吸收+碱喷淋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5排气筒高空排放;双乙酸钠、乙酸钙、乙酸锌、柠檬酸钙冷却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由管道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6排气筒高空排放;3#生产车间氯化钾、氯化镁、硫酸锌、硫酸镁、氢氧化钾、尿素、磷酸二氢钠、磷酸氢二钠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均通过管道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7排气筒高空排放;氯化钾、硫酸锌、硫酸镁、氢氧化钾、尿素、磷酸二氢钾干燥、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均通过管道负压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8排气筒高空排放;碳酸镁、磷酸三钙、磷酸氢钙、磷酸二氢钙、硫酸铜、硫酸亚铁投料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颗粒物)均通过集气罩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二级水吸收装置处理及干燥筛分、包装工序产生的含尘废气通过管道负压收集采用旋风除尘器+水膜除尘器装置处理,达标后经15米高DA009排气筒高空排放;1#车间、3#车间热风炉天然气燃烧废气通过15米高DA003、DA0010排气筒高空排放。

3、噪声治理:对高噪声设备采取建筑隔声、设置减震垫、种植绿化等降噪措施,可保证厂界噪声达标。

4、固体废弃物治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固废全部处置或综合利用后,外排量为零。

三、环境影响报告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拟建项目不属于产业政策中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已获得了淮安市发改委备案,根据备案文件,该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要求;拟建项目符合园区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相关环保政策及“三线一单”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要求;各项污染治理可行,各污染物经有效处理后可使污染物稳定达到相关排放标准要求,对外环境影响在可接受范围内,不会降低区域功能类别,并能满足总量控制要求;项目建成后,具有一定的环境、社会和经济效益。周边公众无反对意见。

因此,在建设方严格按照“三同时”的要求,确保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转、充分重视风险防范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出发,本项目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

四、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江苏正禾食品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黄建国;

联系电话:15961368688;

邮箱:2231000951@qq.com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名称

环评单位:淮安市青风环保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161769366

邮箱:1933507665@qq.com

六、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链  接: https://pan.baidu.com/s/1nt90kyTn0R4f_hzT5Bwz-Q 

提取码: nwf2

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与建设单位联系。

七、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等。

八、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建设单位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


本文网址:http://www.hasqfhb.cn/news/4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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